一、MSDS是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
目前,常见的MSDS需按照16项内容信息为规范编写,包括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需要说明的是,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小组(International Programme on Chemical Safety) 所编制的一份类似MSDS的文件,即国际化学品安全卡 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 (ICSC)“ICSC报告”,同MSDS报告相类似,但不能代替MSDS。ICSC只是概述了化学品有关的健康和安全使用信息。
尽管已有1,300种化学品具有了ICSC报告,并且除英文、法文、德文以外,ICSC还被翻译为其他10多种语言。然而,ICSC并无机构对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同时,某些警示性的标准词语(R-Phrases)在一些国家也并不适用。所以ICSC并非是一份法律性文件,它不能取代目前在国际上流通的MSDS。
MSDS已成为国内外对化学品强制性的一个法律法规文件。
二、 MSDS报告对国内外贸易的重要性
美、欧等发达国家的法律对环境和职业健康的要求极为严格。在化学品的国际贸易中,客户常常在购买化学品前,向供应商索取MSDS报告。供应商遵照法律的要求,会及时提供符合客户所在国法律法规要求的MSDS报告。
在美国、加拿大及欧洲国家,一些大中型企业都设有管理部或职业健康及环境科学管理部们专门审核化学品供应商提供的MSDS报告,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才有资格同采购部门进行下一步的商务接触。
同时随着欧盟新化学品政策REACH于2007年生效,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对合理准备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要求将更加强烈。
三、 MSDS应该怎样编制?
有些企业为了省钱和方便,偶尔会通过便捷途径来编制MSDS:
一是从国外大公司网站寻找雷同的化学品,抄袭过来;
二是从国外买少量的同样的产品样品,从而获得卖方提供MSDS,然后把它改成自己的(实际上,即使不购买卖方的产品,只要索取,一般外国公司均会提供他们产品的MSDS)。